記者也多次聯系北京奔馳公司,希望對方盡快找出產生異味的原因,為車主解決頭疼多日的問題,北京奔馳公司公關部相關負責人昨天回復記者電話。
負責人:北京奔馳這邊正在積極處理,應該很快就會有一個相應的說法,一旦出來,我們會立即與媒體溝通。另外,我們已經在與一些車主進行溝通,可能有一些已經解決了。我不太清楚汽車投放市場之前,有沒有檢測車內空氣質量。
針對,奔馳C級轎車車內空氣甲醛含量超標,車主只敢看不敢開的問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傳鍇,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武高漢,以及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邱寶昌分別發表了自己的點評。
鄭傳鍇:
因為現在沒有強制性的標準,所以目前可能幾百輛,也可能是成千上萬量存在問題的奔馳C系車無法得到解決。我提示廣大消費者,在2013年的1月1日,我國新的民事訴訟法就要開始實行了,新的民事訴訟法里規定了相應的公益訴訟條款,就是相應的組織,如果是基于侵害多數消費者利益,可以有權利代表所有的消費者提起相應的公益訴訟。如果能夠及時出臺這種強制性的國家標準,作為我們消協來維護所有消費者利益的時候,也會有更好的一個法律的武器。
武高漢:
奔馳汽車責無旁貸,事發兩年了,至今沒有一個調查的結果,我認為有點說不過去,令人不能信服?,F在有關檢測機構也檢測出了甲醛超標,我想奔馳公司應該為此擔責。希望奔馳公司像對待歐美消費者一樣對待中國的消費者,也希望所有權益受到損害的中國的消費者要積極的維權,依照中國的相關法律,要求奔馳公司給予賠償。
邱寶昌:
北京奔馳說他們在積極處理,我覺得其實是消極處理,因為之前置之不理。盡管我們對乘用車駕駛室內的空氣沒有強制性標準,但我們有產品質量法,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的制造者、生產者要對產品負責,要保障產品安全,要保障消費者使用產品的人身健康安全。所以,如果產品對消費者健康構成實質危險,或者潛在危險的時候,消費者應該采取措施。而且,廠家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余地,不能找借口來搪塞、敷衍消費者的合理訴求。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