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微博將堅持媒體化定位、走差異化路徑。”搜狐董事局主席兼CEO張朝陽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媒體行業的核心競爭力是“內容”,為此張朝陽認為,必須保護微博內容生產者的知識產權。
“如今,我們經常會在微博上看到有人抱怨自己的原創微博遭到剽竊,或者原創的微博內容被人集結出版,自己卻一無所知。不久前,一位作家指責某著名演員剽竊自己原創微博,引起了很大關注,最終,那位演員刪除了這條盜版微博。”
面對爭端,如何切實保護微博主的權益成了微博平臺必須思考的問題,到底要不要保護微博主的版權?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搜狐發布了“搜狐微博版權保護公約”,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微博作者簽約制度,委托專業律師團隊為侵犯簽約作者版權的行為提供維權支持,同時支持和推廣作者以微博內容出版的書籍、視頻等衍生文化產品。(來源:上海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