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大生產源頭治理、市場流通監管和知識產權邊境保護力度,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建立重點企業、重點市場知識產權聯系制度。積極推動重點行業成立知識產權保護聯盟,提升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的協調服務能力。
19.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協作機制。強化各類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構人員建設,充分利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舉報投訴熱線電話、網絡舉報投訴平臺,發揮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監督和輿論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
20.加強區域知識產權服務能力建設,提高地方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和信息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拓展律師、公證等機構從事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業務領域,增強服務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意產業和區域特色優勢產業等重點發展產業的能力。進一步做好作品登記工作,力爭在登記數量和質量上有新的突破,開展作品登記分類研究,推動作品傳播作用。
六、開展評估工作,促進戰略實施發揮實效
21.制定出臺《關于指導地方開展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評估的若干意見》。
22.選定部分省市開展地方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試評估工作。推動并指導各地方啟動戰略實施評估工作,制定符合實際的評估方案,適時開展評估。
七、加強區域合作,實現戰略實施協同進步
23.加強區域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溝通合作。推進地方知識產權執法和政務信息互通、誠信體系構建及信息共享。完善區域合作機制建設,拓展合作領域,在知識產權宣傳、人才培養、企業有效應對涉外糾紛等方面加強合作交流。
24.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和保護合作,聯合開展跨區域的知識產權專項行動。
25.加強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合作,共同制定有利于區域協調發展的知識產權政策文件。
26.探索建立地區間協調發展機制,鼓勵東部地區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成效突出的省份與中西部地區建立知識產權協調發展的長效機制。
27.進一步加強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之間、京津滬渝直轄市之間、關中-天水經濟區、長三角地區、海西經濟區、成渝經濟區等重點經濟區交流合作,增強優勢互補,共同推進區域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八、開展基層工作,推進戰略實施深入細化
28.切實做好基層戰略制定實施工作的指導與支持,指導基層開展年度推進計劃、年度工作要點的制定工作,加強基層戰略制定實施工作人員的培訓,增強交流,將基層戰略實施工作抓好抓實,全力推進戰略實施工作由省向基層深入細化。
29.扎實做好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為企業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制度提供宏觀指導。指導幫助有需求的企業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指導企業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制度,進一步實施地方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推進工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評估與投融資服務計劃,加大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力度,做好知識產權托管工作,提供知識產權咨詢與服務,引導創新要素和知識產權資源向企業集聚,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