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該系統并沒有專門的控煙執法隊伍。當年,北京市衛生監督所所長李亞京計劃以此為契機,向政府申請適當增加編制,在衛生監督系統內,建立一支“禁煙執法”隊伍。
不過,這并未成為現實。目前,北京市、區兩級衛生監督系統執法人員共1000多名,負責的領域已經涵蓋了餐飲衛生、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等等,根本難以抽出專職部門、人員負責禁煙執法。以東城區衛生監督所為例,室內公共場所的禁煙監察職責劃歸公共場所衛生監管的科室。據東城區衛生局副局長劉清華介紹,該科室僅有7人。劉清華坦言,在東城,2008年北京市政府控煙令實施至今,尚未對在公共場所違規吸煙個人進行處罰。
【探索】
控煙執法權有望分散
不過,今年3月開始征集社會意見的《北京控煙條例》(專家建議稿)中,并沒有再提及“專門建立一支執法隊伍”。
“建立執法隊伍還是需要的,但不能光靠一支隊伍,更確切地說是一個領導機關,進行協調、指導、促進。”條例主要起草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應松年昨天表示,在目前情況下,專門建立起一支執法隊伍,會面臨執法人員的工資和編制等諸多問題,現實中并不可行。“北京那么大,一支隊伍能有多少人,轉也轉不過來。”
“首先是考慮效果,其次是節約行政成本。”應松年表示。按照建議稿的思路,衛生、教育、文化、交通、工商等多個行政管理部門都需要履行控煙職責,并成立專門的控煙工作領導小組。
他說,這個控煙治理模式實際上是將控煙執法權“分擔”到了各個部門。比如,醫院的控煙將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學校的控煙將由教育或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商場控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文化、娛樂、體育場所以及旅館業的控煙分別由文化、體育、旅游、經濟貿易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等等。
應松年介紹,按照這一思路,處罰權也將分散到各個部門,由各部門的執法隊伍來負責。“控煙不是一個部門的事情,而是各個部門都要參與進來的,采取的應是公共治理的思路。”
(編輯:edi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