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寧夏頻道3月18日專電(記者張欽)為防止一些企業(yè)惡意打官司,將自己的商標認定為馳名商標,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將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案件統(tǒng)一交由首府城市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所謂馳名商標,應當是名聞天下、家喻戶曉的商標。但工商部門認定馳名商標需要2-3年時間,一些企業(yè)就走“捷徑”提起惡意訴訟,圖謀通過法院判決認定自己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樊學禮說,2006年至2008年,寧夏高級、中級兩級人民法院分析受理的企業(yè)請求認定馳名商標的案件發(fā)現:這些案件的原告多為外地企業(yè),被告大多數為個人或個體戶,原告的賠償請求僅為萬元左右;法院判決認定馳名商標案件中原告勝訴后,被告都沒有上訴;而法院沒有認定涉案商標為馳名商標時,原告也多選擇撤訴。
樊學禮說,發(fā)現這種苗頭后,寧夏“縮緊”了司法認定馳名商標的“口袋”,2006年至2008年寧夏兩級法院受理27件有關案件,只有7件獲得認定。2008年以來,全區(qū)法院僅受理了1件案件。最近,寧夏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將原來中級人民法院都可受理的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案件,統(tǒng)一歸于首府城市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