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網絡版權保護研討會日前在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首府銀川市召開。與會專家認為,隨著網絡環(huán)境下新技術不斷涌現,中國版權保護將面臨新的挑戰(zhàn)。
近年來,隨著搜索引擎、P2P技術、博客與播客等新技術的發(fā)展,互聯網不斷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這些新技術在給網民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給網絡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新課題”。
網絡新技術首先沖擊流行音樂和影視作品。一些流行音樂或熱門影視作品新出不久,網友就可以在一些相關網站或通過搜索引擎下載到。
一些網絡服務商對音樂鏈接或影視作品鏈接進行了人為編輯、分類或推薦,或將被鏈接作品的相關信息置于主要網頁中的明顯位置,以方便網友及增加網站點擊率。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王遷教授表示:“如果網絡服務商理應發(fā)現被鏈接的內容為未經許可傳播,卻不加以斷開,放任經過其鏈接擴大傳播范圍,則具有主觀過錯。”
新技術在增加網絡侵權可能性的同時,也增加了維權的難度。因為即使能確定網絡商品被侵權,也可能很難確定總共發(fā)生了多少下載活動,已下載網絡商品是否已經進行了銷售。
基于此,盡管可以通過額外損害追加賠償金,但數額不可能太高。如果在訴訟之前停止侵權的話,賠償數額可能較小。
對于如何更好地保護網絡知識產權,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李明德教授認為,在傳統(tǒng)條件下,用版權可以保護作品,而在網絡環(huán)境下,保護作品僅僅用版權還不夠,必須再加上必要的技術措施,進而對技術措施也要進行一定的保護。
“隨著新技術的發(fā)展,在網絡環(huán)境下如何有效實施版權保護,需要在版權制度的基礎上尋求新的觀念突破、新的理論建構和新的制度設計。”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說。
“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的飛速發(fā)展,已對知識產權提出挑戰(zhàn),各國應修改版權法以應對挑戰(zhàn)。”李明德說。(新華網 記者 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