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原“中國暢銷品牌”Brand China)
什么是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
根據商務部《商務領域品牌評定與保護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企業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通過各省區市等商務主管部門和各行業協會、商會的初審推薦,專業機構指標測算和行業專家綜合評審,消費者市場調查和社會公示等評選程序后,公布了年度“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名單。商務部在授予入選企業商務領域品牌稱號的同時,將授予其相應的品牌標識使用權。為此商務部就“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出臺了《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使用規定》,對該標識的樣式使用要求作出如下規定:
(1)被授予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稱號的品牌,其企業可以在產品或服務的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及互聯網等媒介中使用統一規定的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
(2)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在使用時,必須根據規定式樣使用,可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更改標識的比例關系和色相。
(3)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在印刷時,附著媒介的底色不得影響標識的標準色相,不得透疊其他色彩和圖案。
(4)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只能使用在與獲得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稱號相一致的產品或服務上,不得擴大使用范圍。
(5)被撤銷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稱號的企業或個人,自取消之日起,停止使用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并負責清理自身使用的有關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
(6)被授予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的品牌所有權變更后,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的使用權隨之變更。
(7)未被授權使用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稱號的企業或個人,不得冒用和偽造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
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的認定機構?
商務部負責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使用的監督與管理。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和各行業協會、商會負責協助對最具市場競爭力品牌標識的使用進行監督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