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2年下半年開始,中糧集團發現北京嘉裕和南昌開心使用“嘉裕長城”的商標,制造和銷售各種葡萄酒,累計銷售額超過了1億元,還將中糧集團的注冊商標“長城”(圖形商標)作為制造和銷售各種葡萄酒包裝瓶貼的主要構圖元素。
2004年9月,中糧集團以“嘉裕長城”葡萄酒侵犯了其所有的“長城”商標權為由,將二者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提出高達1億元的索賠額。
2005年4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賠償“長城”葡萄酒商標所有人中糧集團1553.7479萬元人民幣。
點評:本案高達1億元的索賠額是人們關注的焦點。這樣的判決對不法企業有著很好的警示作用。國內商標侵權之所以屢禁不止,就是因為違法代價太低,十次侵權中,如果有一次成功的話,其獲利往往遠遠超過前九次違法所付出的代價。
四、蒙牛借超女,紅火2005
2005年的中國乳業,可謂坎坷的一年。先是伊利被質疑“提前標注生產日期”事件,接下來光明在鄭州被質疑“用過期奶還原”的“山盟”事件,三元的“經銷商卷款”事件,幾乎使這些企業忙得焦頭爛額。與其他乳業今年焦頭爛額的業績相比,《超級女聲》的贊助商蒙牛今年卻大出風頭,這個紅遍全國的娛樂節目成為蒙牛競爭的利器。
2005年6月蒙牛酸酸乳在北京、廣州、上海、成都四城市的銷量超過100百萬公升,是去年同期的5倍。最讓人矚目的是,蒙牛乳業2005年8月23日在香港發布的2005年上半年的財務報告,公司上半年營業額由去年同期的34.73億元上升至47.54億元。
蒙牛與超女的合作,除了銷量飆升外,蒙牛在品牌美譽度方面也嘗到甜頭。央視索福瑞對主要品牌乳酸飲料的調查報告表明,2005年5月蒙牛酸酸乳的品牌第一提及率躍升為18.3%,反超競爭對手伊利優酸乳3.8個百分點,無論是從品牌力還是從市場占有率看,蒙牛酸酸乳都已經成為乳飲料方面的第一品牌。
蒙牛乳業是內蒙古的風云企業,1999年1月注冊成立并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蒙牛”商標,2000年5月28日被核準注冊。2000年8月6日,“蒙牛”商標被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認定為自治區第一批著名商標。短短幾年,蒙牛乳業經過了令人咋舌的高速增長,1999年銷售收入在全國行業排名第119位,2004年則已經排在了第二位。
2002年2月,“蒙牛”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并先后在內地及港澳臺地區的1至45類產品與服務上全部注冊,同時在世界上60多個國家與地區進行了注冊。
點評:把奶產品與超女這樣的平民秀結合在一起是很冒險的,但是這一冒險結合,卻爆發出了巨大的能量。
五、“惠爾康”商標之爭:中國商標保護的“教科書”
“惠爾康”是廈門惠爾康食品有限公司自1992年就開始使用的字號。1994年,惠爾康公司申請注冊“惠爾康”商標,但該商標已經被天津惠爾康科技公司注冊,申請未果。福州維他龍公司自1995年申請該商標也未成功。1997年6月,維他龍公司從天津惠爾康公司受讓取得“惠爾康”商標。
之后,雖然遭到惠爾康公司的異議,維他龍公司還是成功注冊“惠爾康”商標。2002年12月,惠爾康認為其在第32類商品上使用的“惠爾康”商標已具備馳名商標的條件,提出商標爭議裁定申請。2003年8月,商標局做出撤銷福州維他龍公司的“惠爾康”商標的決定。
2004年7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維他龍公司受讓“惠爾康”商標行為存在不當,故對該商標已不享有合法權利,商標應予以撤銷。
維他龍公司不服,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中院經審理認為:雖然惠爾康公司沒有注冊“惠爾康”商標,但惠爾康公司為該商標做了大量的、各類型的廣告宣傳。“惠爾康”品牌的各種產品與惠爾康公司形成了特定聯系。同時“惠爾康”品牌獲得了包括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在內多家業內權威機構的認可。因此,“惠爾康”作為惠爾康公司的產品品牌,應認定為馳名商標。法院維持商評委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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