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虹藥業對2006年安徽宣城中級法院認定的汕頭康王3件馳名商標產生懷疑,作為利害關系人向安徽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經調查,安徽省高院發回宣城中院重審。2007年7月23日,宣城中院撤銷了原判決,至此“汕頭康王”被認定的3件馳名商標被正式撤銷,成為我國首例被撤銷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然而更為戲劇性的事情還在后面。
2007年9月18日,北京高院判決撤銷國家商評委的裁定,至此云南滇虹高價受讓的第3類738354號“康王”商標因3年未使用而被撤銷,汕頭康王成為國內日化類“康王”兩文字商標的擁有者,“康王”商標之爭暫時告一段落。滇虹藥業表示不服該判決,將進一步申訴。
點評:粵滇之間的“康王”之爭曲折離奇,是近年中國知識產權訴訟中罕見的一場白刃戰,每一役都引發了業界不小的震蕩,宣城之訴訟使汕頭康王成為了馳名商標,同樣在安徽宣城其也成為我國首例被撤銷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以及到最后北京高院撤銷滇虹藥業的“康王”商標。期間的驚心動魄,不亞于達能與娃哈哈的商標之爭。其無疑也在拷打著,我國的商標管理制度。
雖然“汕頭康王”利用法院制造假案騙取的馳名商標,引起全國輿論一片嘩然和業界的不恥,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的是現在企業已經逐漸意識到了建立和維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品牌的法律意識。有人卻因此否定司法“認馳”制度,編者認為這是極其不理智與偏激的,我們不能因為個案而否定司法“認馳”制度的整體。司法認定馳名商標不僅是國際的通行,而且我們也理應確保司法制度作為權利保障最后一道屏障的地位。
4、“狗不理”,天津名商標與濟南名小吃之爭
2006年4月,天津狗不理集團有限公司以濟南天豐園飯店長期用“狗不理”的名義從事餐飲經營活動,并將“狗不理”作為企業名號使用,在經營場所的外部墻體和樓道、價格單、宣傳名片上突出使用“狗不理”服務標志,構成了商標侵權為由,起訴到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濟南市中級法院認為,天豐園飯店在濟南這一特定地域經營“狗不理豬肉灌湯包”的歷史由來已久,雖然天津狗不理集團有限公司是“狗不理”商標的權利人,但不能阻斷以前所形成的既定事實和經營狀態為由,判決天豐園飯店不構成侵權。天津狗不理不服一審法院判決,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天豐園飯店“狗不理豬肉灌湯包”這一食品名,并非是“狗不理”商標注冊并馳名后為爭奪市場才故意使用“狗不理”三字,并沒有違背市場公認的商業道德,不存在搭他人便車利用‘狗不理’服務商標聲譽的主觀惡意;但天豐園飯店將“狗不理”三字用于宣傳牌匾、墻體廣告和指示牌,并且突出使用“狗不理”三字或將“狗不理”三字與“天豐園飯店”割裂開來使用,容易使消費者產生天豐園飯店與天津狗不理集團公司存在“聯營或天津狗不理集團公司開設分店”等某種特定聯系的混淆。于是作出摘其牌匾,保留品名的判決。
點評:“狗不理”是我國聞名遐邇的老字號,濟南天豐園飯店的“狗不理”豬肉灌湯包在上世紀40年代就已經在濟南就家喻戶曉。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律制度的健全以及人們知識產權意識的增強,在21世紀的今天兩家老店卻引起了“狗不理”商標與名稱之別。
這一事件主要涉及知識產權權利沖突(商標權與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如何解決的問題。知識產權權利沖突案件如何協調平衡兩種權利,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尤其是商標權與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之間的沖突,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在司法實務界都是一個新問題,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5、香港“榮華”月餅,第一個獲內地司法認定“未注冊中國馳名商標”的港澳臺品牌
2006年中秋,內地市場出現發霉的“榮華月餅”,這些劣質產品包裝標著“榮華”,而且還有香港榮華公司公司使用了幾十年的“花好月圓”圖案。2006年底,香港榮華公司與東莞榮華餅家有限公司以廣州某商家東莞分公司銷售、中山某企業生產的“榮華月餅”侵犯了其“花好月圓”注冊商標及“榮華”未注冊馳名商標為由,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商標及不正當競爭訴訟,同時將第三人蘇某等告上法庭。2007年9月6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香港榮華公司起訴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作出判決,認定“榮華”為使用在月餅商品上的“未注冊馳名商標”,多家生產、銷售仿冒榮華月餅的商家和廠家被判定為商標侵權行為成立、要求立即停止侵權并向原告賠償10萬元。至此,“榮華”商標成為第一個獲內地司法認定“中國馳名商標”。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