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國內申請人積極向國外申請專利,保護自主創新成果,中央財政設立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
財政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09年設立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對國內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和科研機構等向國外申請專利給予資助。它以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減輕中小企業實際負擔的形式,引導、激勵中小企業等國內申請人積極申請國外專利。全國去年共資助PCT(國際專利)申請1146項,發放資助資金5285萬元。
現在,中央財政資助政策的導向性和推動性作用已經初顯。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數據,2009年全球PCT申請量出現30年來的首次下滑,降幅為4.5%。但我國2009年的PCT申請量卻逆勢而上,增幅達到29.7%,以全年7946件的申請數量成為PCT申請第五大來源國。
2011年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資助申報工作日前已經啟動。科易廈門已經轉發了《關于申報2011年度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的通知。科易廈門(http://xm.k8008.com/)也針對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資助中的申請主體、申報途徑等問題,整理了相關資料,以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補助政策。
關于申報主體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國內中小企業、事業單位或科研機構"——
根據國家發布的中小企業認定暫行標準,不同類型企業有不同標準,參照數據包括企業的人數,資產的總量,或營業額度等。例如,在工業類的企業當中,中小企業必須符合的條件是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者銷售3億元以下,或者資產總額是4億元以下。
其中所說的國內中小企業,比如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也都屬于中小企業的范圍,也是符合相關規定取得了注冊資格的企業。只要符合主體的要求都是會受理的。
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向國外申請專利項目應符合的條件——
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向國外申請專利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有助于發揮我國產業優勢,具備國際競爭力;有望開拓國際市場或擴大國際市場份額;專利技術產品預期在國際市場容量大、前景好;有助于我國優勢企業擁有核心技術;有望構建專利池、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定;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需求導向,有助于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凡已經獲得中央財政有關科技研發資金以及地方財政有關資金支持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資助。
申報費用的支持范圍——
給相關的專利審查機構交付的費用、代理機構所出的代理的服務費用,以及給檢索機構提供的檢索費用,這三種類型的費用都是政策支持的。
該項政策支持的費用是上年度的7月1日到本年度的6月30日之間發生的,通過PCT申請、而且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受理局提交的專利申請。從提出申請的過程當中,一直到進入國家階段授權,當年起至 3年的年費,在這里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代理費、檢索費都屬于支持的范圍。因此在這個范圍內,每一年度發生了費用以后,每一年度都可以提出申請。
科易廈門(http://xm.k8008.com/)提醒,有關申報資料提交時間13日截止,廈門市有關中小企業要注意了。想要了解最全面的國家政策動態,請關注科易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