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之死讓整個世界為之震動。在美國,沃爾特·艾薩克森剛剛在9月21日推出的《喬布斯傳》銷量在24小時內增長37400%;在法國,BFM電視臺索性把直播現場搬到巴黎蘋果專賣店;在日本,蘋果迷擁到著名的秋葉原,組成了蘋果LOGO的造型……在電腦類消費電子產品不長的歷史上,成功的名字可以排出長長一串,如此有人緣的“掌門人”,恐無人能與喬布斯相比肩。
然而癡迷技術、苦研禪學的喬布斯其實并“不合群”,而他的“蘋果”則更為“不合群”。不錯,蘋果系列產品,尤其“3i”,無不具有結構簡單、功能簡明,操作上手快的特點,但不論是PC時代的蘋果筆記本,還是i-Pod、iPhone或iPad,都不是很“親民”、很“合群”的產品:軟件兼容性差、功能多樣性不突出,早期的蘋果PC型號非但對當時的主流單機電腦游戲十分挑剔,且無法運行當時一些主流應用軟件;iPhone的多功能屬性和傳統手機比固然卓爾不群,放在智能手機堆里卻并不突出;最新的傳奇iPad,第一代居然沒有攝像頭,而即便最新的一代也沒有USB接口,文件傳輸和轉換對它的使用者而言,始終是頭疼的事。
令人驚奇的是,“不合群”的喬布斯卻偏偏獲得了成功:蘋果-II開創了家用微電腦時代;iPod改變了商業音樂市場的格局;iPhone讓幾乎所有傳統手機都成了過時貨;iPad則更是幾度造成洛陽紙貴、萬人爭購的奇景……他沒有去迎合消費者,卻獲得了消費者的迎合;他沒有趨附時尚,自己卻一次又一次創造了時尚。這究竟是為什么?
正如一位業內人士所評論的,喬布斯最偉大之處,是他“總想做些和別人不同的事”。當他復出江湖之際,硅谷里無數中小企業都在做PC,他決定另辟蹊徑,從MP3播放器入手;當早就預言平板電腦將大行于世、并把iPad的成功當做平板電腦的的成功之際,他卻毫不含糊地說,iPad根本就不是什么平板電腦,“iPad就是iPad”。
他的電子產品不再是單調的數字機器,而是和生活、時尚、藝術有機結合在一起,蘋果的廣告從不像IBM那樣鋪天蓋地,對此喬布斯曾說“產品才是最好的廣告”,他是一個能最先看到新技術中蘊含商機的技術派,這就是他總是領先一大步的關鍵所在所有這一切,都可歸結為三個字:獨創性。
正是因為對獨創性的追求和執著,喬布斯才沒有像他的競爭對手那樣,亦步亦趨,最終泯然眾人;也正是因為這樣的“獨創性”,“不合群”的蘋果才總能掘到第一桶金,并獨占由自己開拓的全新市場很長一段時間。
中國已是制造業大國,蘋果最新產品的許多部件正是在中國制造,某些沿海地區的廠家,更可惟妙惟肖地“山寨”出功能不亞于甚至多于“3i”的電子產品,但缺少了這種“獨創性”,一味依賴原型、原產業鏈和原市場,日復一日地“山寨”,終難擺脫外圍、底層產業慘淡經營、食人棄余,甚至仰人鼻息的被動局面。從喬布斯和蘋果的成功,“中國制造”理應獲得一些啟迪。
喬布斯的“不合群”之所以能脫穎而出,和美國社會氛圍鼓勵創新,社會制度體系保護專利者知識產權和利益,以及擁有鼓勵知識產權擁有者和小本經營者創業的完善機制有關,類似喬布斯這樣起家車庫、白手起家,終成大業者不知凡幾,從愛迪生時代到今天的電子消費時代,可謂江山代有才人出。
有人曾痛惜,喬布斯后,蘋果將不再是昔日的蘋果,這或許是事實,但在這種鼓勵創新、保護創業的機制下,新的獨創性、新的挑戰者會不斷涌現,即便喬布斯不死,他和他的蘋果也勢必成為新一代創新者“打倒”的目標。這種創新層出不窮的生命力,和確保這生命力源泉四季不涸的機制,更是國內有關各方所必須重視、必須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