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論及控煙局勢,兩人不約而同提及3月下旬第十五屆世界煙草或健康大會上,世衛組織總干事陳馮富珍的發言,“我們的敵人——煙草行業已經變換面孔和策略。這匹狼不再披著羊皮,它已張開血盆大口。”
吳宜群和她領導的新探健康為“阻擊”煙企的干擾已四處奔走多年。比如,2008年6月,廣西桂林舉行奧運圣火傳遞,第二位火炬手是廣西中煙的一位總經理,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我要將更高、更快、更強的奧林匹克精神融入真龍(一種香煙,編者注)品牌的發展中,繼續傳遞做大做強真龍品牌的激情。”
看到報道后,吳宜群立即給北京奧組委寫去長信,認為這是變相的煙草廣告,是對奧運精神的褻瀆,但無人理睬。于是,她又馬上求助于世衛組織,此后,在后者的干預下,類似的文章再未見諸報端。
吳宜群的“盟友”許桂華團隊亦有成功的記錄。2009年7月,在她的呼吁下,上海世博局退回了煙企對中國館的2億元捐贈;同年10月,也是在她的努力下,第十一屆全運會退還了所有來自煙企的捐款。不過,更多時候,這些控煙人不得不無奈地面對現實。
譬如,2010年7月,北京卷煙廠與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共同舉辦了一項長跑助學活動。這與《控煙公約》的精神相悖,吳宜群于是不斷寫信反對,并準備進行公益訴訟,而結果卻讓她大跌眼鏡。
“這項活動最后遭到了處罰,因為主辦方豎了幾塊大牌子,上面出現了煙企的名字,這被工商部門認定為未經批準投放煙草廣告。但罰誰呢?最終竟罰了那個制作廣告的公司。”
最讓吳宜群無奈的是,有記者就此事追問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其答復稱,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必須拒絕這樣的愛心。
“在他們眼里,《控煙公約》被直接無視了。”回憶起這場“勝利”,吳宜群沒有絲毫興奮,甚至有些苦澀。
“你有政策,我有對策”
如何才能抵制煙企的干擾?
許桂華的意見或許代表了不少控煙人的想法:盡快調整中國的控煙履約機制;盡快實行煙草專賣局與煙草公司的政企分離;盡快出臺符合《控煙公約》要求的國家煙草控制規劃。
2006年1月,《控煙公約》在中國生效。而6年后,國家層面的控煙規劃仍未出臺,今年兩會,面對質疑,工信部部長苗圩承認“控煙不力”,并坦言“規劃仍在制定之中”。
而據知情人士對時代周報披露,致使規劃“擱淺”的關鍵之一在于,衛生部堅決要求寫入“警示圖形上煙包”這一條,而與中國煙草總公司“一隊人馬兩塊牌子”的國家煙草專賣局執意不肯。
事實上,按照規定,《控煙公約》生效3年后,所有卷煙制品的包裝上都應有“宜占可見部分的50%或以上,但不應少于30%”,并且“輪換使用”,同時能夠“準確說明使用煙草后的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語,最好有警示圖片。
然而,你有政策,我有對策。2006年,國家煙草專賣局組織課題組編寫了《對案及對中國煙草影響對策研究》一書。這成為煙企應對控煙的策略總匯。
而有關“煙包警語”,該書指出,我國不采取圖片或象形圖警示;警語內容應結合國情,不可采取歐盟、加拿大等地過于偏激的用語;建議警語面積達到30%的底線即可,最好放置在側面;建議輪換周期最低為1年,周期太短不利于企業生產,亦不利于消費者辨別真偽。
如此的博弈反復上演,比如煙草廣告。根據《控煙公約》,履約5年后的中國應杜絕所有煙草廣告。“這幾年,每年兩會都有超過30人簽名的提案,要求盡快修訂廣告法第18條,全面禁止煙草廣告。衛生部和工商管理總局亦表示支持,但到了煙草專賣總局卻被擋了回來。他們說,目前的廣告法已足夠完善,不需要修訂。”吳宜群回憶稱。
目前,國家煙草專賣局的主管單位為工信部,而“控煙履約領導小組”的組長單位也是工信部,成員包括衛生部等8個部委。同時,中國煙草總公司與國家煙草專賣局政企合而為一。
這一怪象可以從姜成康的三個身份上窺見,目前,他既是中國煙草總公司總經理,又是國家煙草專賣局局長,還是工信部黨組成員。
“管理煙草生產的部門承擔煙草控制的職能,這是我國控煙最大的障礙之一。當務之急是改換控煙履約機制,把國家煙草專賣局從履約小組中請出去。此外,煙草業的政企分離也很迫切,尤其在控煙的問題上。”國家控煙辦主任楊功煥此前接受時代周報采訪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