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帶湖律師事務所主任蔡慶發告訴記者,當時律師事務所不是他負責,具體情況他也不清楚。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江西帝經律師事務所張穎律師,她告訴記者,當時的事現在記不清楚了,她要出差,沒有時間回答記者。
在江西帝經律師事務所,該所主任李智勇向記者介紹,張穎接到6個認馳的案子后,當時我們不知道是這是假認馳,通過法院判決后,這6個案子經法院判決被確認為中國馳名商標,她交了6萬元到所里,因為張穎是合伙人,她按規定只能領取了4.5萬元,多余的留給所里。后來,檢察院來找她兩次,她把所收的錢全部退了。當記者問,為何對張穎辦假認馳不進行處理時。李主任說,上饒市律師協會都沒有處理她,我們也就沒有處理。
據了解,所有參與做假證來辦理假認馳的律師,沒有一個受到處理。
民三庭幾乎全軍“覆滅”
上饒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長黃厚剛,利用審理商標侵權案件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49.923萬元,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受賭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2011年3月29日上饒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決議,免去黃厚剛的上饒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值得一提的是,上饒市中院民三庭共有5位法官,有4位法官都是因為在判決假馳名商標受賄而判刑。沒有一個是因為判決假認馳,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讓人匪夷的是,民三庭4位法官受賄的案件,都放在上饒市管轄的縣市法院判決。按照貫例,這些案子起碼要放到上饒市所管轄以外的市縣法院判決。
一則未經得到證實的消息,上饒市中院判決認定馳名商標有硬性規定,每案收取20萬元費用。還有消息稱,在上饒市中院受理一百余件認馳案件中,有80多件被檢察機關查處認定為是假判決為馳名,因為數量太多,檢察機關都不愿深挖,如果深挖肯定還有很多人會受到牽連。出了這么大的事,上饒市中院主管審批的副院長和民三庭的庭長卻沒有受到任何處分,甚至連領導責任都沒有擔當,這與情與理都說不過去。看來,要司法為公為民,還任重道遠。
(編輯:edi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