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其官方網站發布《2011財年績效和責任報告》,對2011財年的工作進行總結。
報告顯示,2011財年,美專商局共受理各類專利申請536,604件,較上年增長5.2%。其中發明專利申請504,089件,外觀設計申請30,270件。專利授權總量(不含撤回量)由2010財年的233,127件增至244,430件。
2011財年,美專商局專利審查平均“一通”周期為28個月,略高于上一財年的25.7個月,未達到2011財年制定的23個月的戰略目標。原因可能是美專商局開展“清理最早專利申請”(COPA)專項活動,集中清理在2011財年年初超過16個月尚未發出“一通”的申請。美專商局有信心在下一財年超額完成既定目標,繼而實現在2015年前將所有新申請的平均“一通”周期控制在10個月以內的戰略目標。
2011財年,美專商局共受理商標注冊申請398,667件(包括多類注冊申請),同比增長8.1%。商標注冊量由上一財年的164,330件增至177,661件。商標注冊申請審查的平均“一通”周期較上年變化不大,為3.1個月。商標注冊申請平均審查周期(不包括未決和雙方訴訟)為10.5個月,與2010財年持平。
就財政預算和人員狀況,報告顯示,2011財年,美專商局財政預算總額為23.4億美元,較2010財年增長8.2%。截至2011年9月30日,美專商局共有員工10,210人,其中專利審查員6,780人,商標審查員378人。
就深化專利審查工作共享,報告指出,美專商局近年一直在致力于通過開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項目等工作共享機制提高審查效率。工作共享已成為美專商局解決專利審查積壓問題的重要手段。截至2011年9月30日,美專商局共與15個專利機構開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項目,共受理項目請求7,900件,有望于2011年底前實現項目請求數量達8,000件的目標。
報告還特別指出,經過六年的多方努力,2011年9月16日,美國總統奧巴馬正式簽署《美國發明法案》。該法案對美國近200年的專利制度進行了最大一次的變革。如將“先發明制”改為“發明人先申請制”、設定專利授權后重審程序等。該法案將幫助美專商局提升專利質量、減少專利審查積壓、降低美國企業的專利費用、提高專利權的穩定性、提供更經濟、簡便的訴訟途徑等,使美專商局向更加持久的資金模式(費用設定權)又邁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