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民法院報的公告經營幾乎一統天下了,在強硬的行政經營手段背后,又隱蔽著什么?
堂堂的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法制日報、經濟日報、中國青年報等中央大報的總編輯們,在做了大量的司法宣傳后,做夢也想不到,他們在各級法院的形象早已被整成完全負面的了,因為人民法院報有個流通全國各級法院的《內部通報》,每年要幾百次幾百次地點人民日報等報刊的名,稱之為“公告流失”。這個通報名義上是批評各地法院不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實際上打擊的是人民日報等媒體得信譽與公信力。而人民日報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刊登了法院公告,直接損害了人民法院報社小圈子的利益,所以,當然應該被人民法院報社通報批評。要牢記的是,任何人包括黨中央機關報都不能觸及人民法院報社的核心利益。
全中國除了西藏日報沒有被人民法院報點名通報外,幾乎所有的報刊,都被人民法院報的內部通報點名過,這實在不是因為西藏日報有運氣,而是由于西藏的法院沒有多少法院公告可以讓人民法院報社榨取經濟效益。
為謀取利潤,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若干紅頭文件,要求各地法院將公告統一送交人民法院報刊登。
這些限制競爭、公然進行壟斷的紅頭文件,不僅違法剝奪全國其他報紙、媒體發布法院公告正當權利,嚴重違反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等有關規定。終于在網絡輿論曝光后羞羞答答地從法院公告網上拿下了。但是,公告壟斷還在繼續,人民日報等報刊還是繼續在全國法院被通報被點名。
據法院公告網稱,(http://www.rmfygg.com)經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審定的《法院公告常用統一格式》全面推廣使用。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減免刊登費用。看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還有發改委與物價局的功能,它不僅研究司法解釋,還為人民法院報社制定了最有利的公告價格。
誰來收集與匯集法院公告呢?當然是人民法院報駐各地的記者站,也就是各級人民法院負責宣傳的法官。個別省高級法院竟然做了這樣一條規定,如果所轄法院的案件公告不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相關案件直接發回重審。這些沒有法律規定的土政策,不僅嚴重背離法律規定,還嚴重損害當事人的訴權與經濟利益。
法院公告網(http://www.rmfygg.com)上公布了近百個公告收集點,沒有一個人民法院報社的職工,也幾乎沒有一個是人民法院報社職工收集的。人民法院報現在采取公告提成返還的方式,返給各相關人民法院,直接形成一個具有相當隱蔽性并覆蓋全國法院的“小金庫”,而有關部門多次查出人民法院報的問題,都被人民法院報給輕松地給潤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