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校車限速和限載也是很重要的,這些都是減少事故的重要措施。但現在有的校車生產廠家總是在車輛動力系統上制造噱頭,吹噓動力系統如何如何,增加了校車的成本。其實,校車限速后,對動力系統要求并不高,相反可以降低一些成本。這應該引起注意。
6 明確法律責任
對違法使用車輛或提供校車服務、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等,分別規定了法律責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按人群劃分更利于定責
【解讀】在罰則部分,袁桂林在之前參與討論時提出,征求意見稿許多是舉例說明,一旦出現具體的違規情況,不易追責,容易推諉扯皮。他認為,最好以人群為線索。比如,生產廠商要生產什么車輛;運營公司要購置什么車輛;司機要如何操作駕駛;跟車的看護人員有什么行為規范;學校校長如何教育學生;家長有什么責任;孩子乘車應注意什么,有什么行為要求;政府的責任是什么。要按人群來說,而不是按事情來說,不同的身份,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要求,一定要說到這一步才有意義。
不同的人看了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這樣各盡其責,校車才能真正安全。安全問題不是小事,責任問題沒說清楚,法案的教育價值就沒有了。
□北京落點
重點發展農村校車
北京市教委委員葉茂林之前表示,北京發展校車應首先保證就近入學原則,減少長途跋涉的學生數量;優化公交線路,以發展公交為主解決城區學生乘車問題。北京解決校車重點應在農村地區,特別是山區寄宿制學生的交通需求。
記者從市教委了解到,目前,在本市備案的校車共有500余輛,包括學校自有車輛、社會提供車輛和共建單位提供的車輛,但沒有備案卻在運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實際比這個數字更多。
去年外地發生校車事故之后,市交管局聯合教育系統徹底清理全市所有學校、幼兒園校車使用情況。從去年11月到今年1月,本市共核查505輛備案校車和538名校車司機,發現其中23名司機不符合安全條件,就此責成使用方作出更換處理。
市教委已要求各級教育部門排查現有校車的安全隱患,并對校車提出了限速60公里,在大雪、大霧等極端天氣停駛等要求。
市教委和市交管局昨天都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將根據國家出臺的校車管理相關規定,對校車如何發展、如何規劃布局等問題制定相應措施。
□條例歷程
2011年9月26日,山西校車事故,7名初中生死亡;11月16日,甘肅校車事故,19名幼童遇難;11月26日,遼寧校車事故,35名孩子受傷……
2011年11月27日,溫家寶總理在第五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上要求,“法制辦要在一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
2011年12月1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征求民意,截止期為2012年1月11日。
2012年1月13日,《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專用校車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兩項國家強制性標準通過審查。
2012年1月17日,國務院法制辦表示,共有2818人次提出7030條意見,主要圍繞十大熱點提出許多不同的意見和建議:1.就近入學還是發展校車?2.幼兒和高中生是否應當使用校車?3.校車高標準是否可行?4.教育部門牽頭還是其他部門牽頭?5.校車運營是否應當市場化?6.駕駛人資格條件是否應該更加嚴格?7.校車是否應該享有優先權?8.學校是否應派隨車照管人員?9.是否應該加重法律責任?10.3年過渡期長還是短?
2012年3月5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校車安全問題首次寫進政府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