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本報曾獨家報道了四川海底撈火鍋狀告沈陽六家“海底撈”侵權一案。近日,此案被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沈陽十大知識產權案”。
沈陽市中法稱,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冊了“海底撈”商標。沈陽市歡樂海底撈火鍋店的經營者未經商標權人同意,在其開辦的飯店牌匾中將“海底撈”作為企業字號突出使用,在其店內餐具、店內裝潢等上亦使用了“海底撈”字樣。 3月末,經法院調解,四家“海底撈”火鍋店同意調解,撤牌、更換標識停止侵權,而另外兩家“海底撈”認為自己不存在侵權行為,不接受調解。
昨日,記者得到消息,稱這兩家“海底撈”已在4月中旬接受調解,承認有侵權行為,并進行了整改。至此,被起訴的六家“海底撈”已全部“服軟”。
要找海里撈維權?
四川海底撈火鍋東北區總經理楊斌表示,針對六家“海底撈”發起的維權行動取得了成功,但海底撈的維權行動并沒有結束,下一步還要起訴一些像“海中撈”、“海里撈”等涉嫌侵權的商家。
楊斌表示,目前沈陽市場上有很多像“海里撈”、“海中撈”這樣與海底撈相似的名字,這非常容易讓消費者混淆,造成市場混亂,所以海底撈火鍋要堅持維權。
向“海里撈”、“海中撈”發起維權行動能否成功?據透露,四川海底撈正在申請中國馳名商標,近期有望獲得批復。而根據《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
因此,四川海底撈認為,如果中國馳名商標獲得批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完全可以開展下一步的維權行動。
沈陽海里撈稱將積極應對
沈陽海里撈歡樂火鍋相關負責人肖巖松對本報記者說,沈陽海里撈與四川海底撈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品牌。海里撈是沈陽本土企業打造的餐飲品牌,海里撈在創牌之前也并沒有借鑒海底撈,更沒有想“搭海底撈的順風車”。
肖巖松表示,海里撈與海底撈的經營定位和方式都有不同,所以也不存在模仿海底撈的情況。對于海底撈有向海里撈等火鍋店發起維權行動的計劃,肖巖松表示并不了解。不過,如果海底撈真有行動,海里撈也會積極應對,因為,海里撈確實想打造好一個沈陽本土的品牌。
對于海底撈商標侵權之爭,沈陽市中法特別表示,近年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兩者發生沖突的案件也頻繁發生,這其中有偶然性,也有惡意混淆。作為企業經營者,應當增強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在注冊登記企業名稱時,應避免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字號;在經營過程中,亦應避免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其商品或服務的標識,以防成為侵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