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治英說,佛山合記注冊“盲公餅”是在企業最輝煌的時候。1982年,當時的佛山糖果廠是中國食品行業500強,職工2000多人,“盲公餅”在北京、陽江等地還開設了分廠,僅北京的分廠就有1000多人。那時商標意識不強,國家商標局提醒企業將“盲公餅”商標申請注冊。“盲公餅”因此名震海內外。
然而商品一出名就有人“傍名牌”,老字號也逃不掉被“傍”的命運。前幾年,市面上突然冒出了“何公餅”、“佛公餅”、“佛山公”、“禪公餅”等各種貌似盲公餅的佛山特產。由于常常被“傍名”,“盲公餅”開始特別注意查詢國家商標公告,一見到近似商標就提起申訴。在國家工商局的商標公告中曾見到有人申請“盲婆餅”商標,合記“盲公餅”即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申訴,要求撤銷“盲婆餅”商標。
落幕
八年商標之戰
今朝塵埃落定
佛山合記認為,“杏仁餅”、“雙黃蓮蓉”等與“盲公餅”根本不是一回事。杏仁和雙黃蓮蓉都是食品的材料,當然屬于通用。但“盲公”卻是特指佛山200年前的一個人,怎能算作通用呢?
在昨天送達佛山合記的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書中,充分肯定了“盲公餅”的歷史文化價值,判決書認為,“盲公餅” 不屬于通用名稱。最高院判珠海香記賠償佛山合記經濟損失5萬元,立即停止侵犯佛山合記及其商標專用權的行為。